一、招标条件
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·沈阳市·沈阳市备案。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,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。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%,自筹60%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五合同段;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六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。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,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1.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:沈阳市
2.工程规模:工程: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五合同段、第六合同段
3.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。
标段编号
标段名称
招标范围
工期(日历天)
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五合同段
本标段范围为砂阳路站、上河村站、红椿路站、城建学院站,共4站,包括公共区、设备区、出入口部分的墙面铝板、天棚吊顶、导向标识、灯具、疏散指示标识购置及安装,地面铺装,卫生间洁具和水龙头、瓷砖的购置及安装,公共区和设备区部分墙面涂刷,出入口及商业防火连廊卷帘门购置及安装,以及各部位收边收口等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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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六合同段
本标段范围为南五马路站、沈阳南站站、创新路站,共3站,包括公共区、设备区、出入口部分的墙面铝板、天棚吊顶、导向标识、灯具、疏散指示标识购置及安装,地面铺装,卫生间洁具和水龙头、瓷砖的购置及安装,公共区和设备区部分墙面涂刷,出入口及商业防火连廊卷帘门购置及安装,以及各部位收边收口等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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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资质等级及范围:[专业承包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]和 [设计·专项资质·建筑装饰工程·建筑装饰工程甲级]
2.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:[注册一级建造师·建筑工程](含)以上。
3.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。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如联合体投标,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。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,只能承揽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;联合体成员只能承揽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。
4.其它要求:
(1)投标人必须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、合法运作、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;企业通过gb/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gb/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/t28001(或新版)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;具有a级及以上“信用报告概述”,且在有效期内。
(2)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方既有人员,能够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。
(3)投标人可以为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集团公司或集团子公司,但不允许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投标。
(4)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(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)
(5)如联合体投标,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具备上述(1)、(3)、(4)条要求。
四、投标
1.现场投标地点: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(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,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)
2.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:0.0万元
3.开标时间: 2021年12月09日 10:00时
五、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
1.领取时间: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6时00分
2.领取地点: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://www.lnsgczb.com:8055/tpbidder/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。当通过资格预审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大于9家时,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;若小于等于9家则全部入围。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等于9家时,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。联系人: 李佳 杨朔,电话: 024-83733420 、83733416。2.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,2个标段可同时申请资格预审,可以同时通过资格预审,但是,施工招标时兼投不兼中。3.工期要求:2022年3月1日开工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,合同工期至质保期完成之日止。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》、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》上发布
八、联系人
招标人:
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
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
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-3号
地址:
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路42-1号(七层)
邮编:
邮编:
110166
联系人:
耿媛子
联系人:
李佳
电话:
024-24082122
电话:
024-83733420
传真:
传真:
024-83738988
电子邮件:
电子邮件:
异议联系人:
李佳
异议联系人电话:
024-83733420
电子邮件:
电子邮件:
sydtzx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