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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预审公告

 

一、招标条件

  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·沈阳市·沈阳市备案。招标人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,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。项目出资比例资本金40%,自筹60%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。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,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。
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 

1. 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:沈阳市 

2. 工程规模:市政工程: 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  

3.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

标段编号

标段名称

招标范围

工期(天)

210101tp001009834001001

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

(1)南塔站~文萃路站区间(采用盾构法施工);

(2)文萃路站(采用半盖挖法 明挖法施工);

(3)文萃路站~市图书馆站区间(采用暗挖法 盾构法施工);

(4)市图书馆站(采用明挖法施工)。

 

1502

 

4.工期要求:2021年5月20日开工至 2025年6月30日 竣工   4.工期要求:2020年12月28日 开工至 2027年12月31日 竣工
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 

  1.资质等级及范围:[施工总承包·铁路工程·铁路工程一级](含)以上或者([施工总承包·建筑工程·建筑工程一级](含)以上并且[施工总承包·市政公用工程·市政公用工程一级](含)以上)   2.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:[注册一级建造师·公路工程](含)以上或者[注册一级建造师·铁路工程](含)以上或者[注册一级建造师·市政公用工程](含)以上;  3.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。联合体投标的,应满足下列要求: 如联合体投标,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。

4.其它要求:(1)项目经理应当为市政工程、道路桥梁、交通土建、隧道、地下工程、铁道工程、土木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曾担任过1.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、市政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隧道工程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;项目总工应当为市政工程、道路桥梁、交通土建、隧道、地下工程、铁道工程、土木工程等相近或类似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,曾担任过1.5亿元以上城市轨道工程、市政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隧道工程等类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。(2)投标人必须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、合法运作、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;企业通过gb/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gb/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/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(或新版)且均在有效期内;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“信用报告概述”,且在有效期内。(3)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、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(包括其附属机构)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。(4)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。(5)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(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)。(6)如联合体投标,本次招标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。(7)如联合体投标,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具备上述(2)至(5)条要求。

四、投标 

  1.现场投标地点: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(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,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)

  2.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:0.0万元

  3.开标时间: 2021年4月8日10:00

五、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 

  1.领取时间:2021年3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3月29日 16时30分   2.领取地点: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://www.lnsgczb.com:8055/tpbidder/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

六、其他说明 

  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。采用有限数量制的,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,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;若少于7家全部入围。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,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。
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介 

  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》、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》上发布

八、招标人信息

招标工作负责人

 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

姓名:

耿媛子

姓名:

耿媛子

单位:

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
单位:

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
职务:

项目负责人

职务:

项目负责人

职称:

高级工程师

职称:

高级工程师

 

九、米乐m6苹果官网下载的联系方式 

招标人:

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

招标代理机构:

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

地址:

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-3号

地址:

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

邮编:

 

邮编:

110005 

联系人:

耿媛子

联系人:

房忠达、李若宪

电话:

024-24082122

电话:

024-82612027

传真:

 

传真:

024-82612027

电子邮件:

 

电子邮件:

lngc82612027@126.com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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