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项目简介
该项目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南大甸子377号、378号、380号,本次对该小区一期a区、b区及三期商业网点进行公开招租。
二 招商类型
1.公开招商、只租不售;
2.本次招商网点,不限经营业态,均为整体招租。
重要说明:
1.本次招标的三期11、12、13号网点需要缴纳预缴电费(11号商业预缴电费金额:6000元、12号4000元、13号2000元);
2.一期a区1-3号商业,部分外铺目前处于在租状态,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1年6月31日,该部分外铺需待合同到期后可移交中标人(如中标人希望继续将外铺租赁予现承租户,需自行商讨);内铺及闲置外铺可随时移交;具体移交细节,待双方另行协商。
3.网点中标后,我司可向中标人提供:房屋图纸、蓝牌号审批单、施工许可证、土地证、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、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,用于办理证照使用,《房屋产权证明》需要中标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开具。
三 招标形式:公开竞争性谈判;
四 公告日期:2021年3月3日-3月11日
五 招标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21年3月12日上午9点30分准时开始
地点:丽水新城项目一期a区物业办公楼二楼
六 报名方式:
响应人需在竞谈招标前即2021年3月11日15点30分前,通过电话报名登记;竞谈当日到达现场后需提供: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),如以公司为主体参与竞谈需要提供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(均加盖公章),视为报名资格生效,请响应人在参加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。
备注说明:
1.扰乱我司竞谈工作及一切不符合竞谈程序的行为发生,将取消竞谈资格。
2.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我司公告底价;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(以此类推)。如违反以上两条规定,当做废标处理,取消竞谈资格。
七 竞谈流程
1.现场提供资料,报名参加竞谈(详情见第六条)
2.一轮报价(试探性报价,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);
3.二轮报价,价高者中标(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,如低于第一轮报价,将作为废标处理,并扣除投标保证金);
4.如二轮报价,出现相同价格,将开始第三轮报价,以此类推;
5.中标后,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向指定账户缴纳首年房租及押金;如中标人不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,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,并判定投标价格排序第二名的响应人中标,执行以上缴费程序,以此类推。
另注:中标面积超过1000㎡的商业网点,自签订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,向指定账户缴纳相关费用。
6.竞标现场只允许竞标人本人在场,其他陪同人员需门外等候。
7.关于办理入住:相关费用缴纳完成,双方签署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凭《房屋租赁合同》到所在项目物业办理入住。
八 其他事项
1.物业费标准:2元/平米/月(另行到所在项目物业缴纳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网点涉及水、电费预存款需要中标人一并缴纳)。
2.房屋租赁合同期限:3年。
3.房屋押金:3个月房屋租金(不计息) 。
4.租金米乐平台的支付方式:上打租,1年租金为单位收取;
另注:中标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商业网点,以半年租金为单位进行租金收取。
5.免租期:3个月(承租年限最后一年履行免租条款),中途退租,将不予以免租期优惠;
另注:中标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商业网点,免租期在租赁期首年履行(中标后首次缴纳费用即:三个月租金及三个月押金)。
6.续租约定:原合同到期后,在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拥有优先续租权;第一个续租周期为2年,第三个续租期为1年。
7.租金变动:超过3年租期的房屋租金变动幅度将参考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。
8.其他费用:水、电、供暖费由承租方承担。
9.关于房屋返还: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满、提前解除等原因终止的,乙方均应于租赁合同截止日期之日起7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、设备交还甲方。退房时,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不可移动的二次装修改造的设施设备,并放弃补偿权,否则不退押金;
交还房屋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房屋及设施、设备是否完好,如发现有损坏的,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,不足部分,乙方负责赔偿。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;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,甲方有权按日租金标准向乙方主张占用费,占用期间超过7日的,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未腾空的物品。
10.房屋交接后,房屋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检修由承租方负责,由于房屋内水、电、暖等设备设施的损坏导致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。
九 承租人负责承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及管理责任。
十 咨询电话:22959682
十一 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。
十二 响应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(辽事通)及国务院大数据行程码(15天内有全国疫情防控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参与本次竞谈活动),并配合测温合格后,方可参加竞谈活动。响应人需自带黑色水性笔参与竞谈活动,现场将不提供用笔。
十三 如需查看网点,请在竞谈前与我司联系,竞谈现场不予查看网点。
十四 商业网点招商信息及底价
1.一期a区:1-3号,面积:9342.29㎡,租金标准:20元/㎡/月;(2242149.6元/年)
2.一期a区:26号,面积:224.1,租金标准:23.4元/㎡/月;(62927.28元/年)
3.一期a区:27号,面积:224.1,租金标准:23.4元/㎡/月;(62927.28元/年)
4.一期b区12号,面积:2271.37㎡,租金标准:19.2元/㎡/月;(523323.65元/年)
5.一期b区13号,面积:1187.84㎡,租金标准:19.2元/㎡/月;(273678.34元/年)
6.一期b区14号,面积:1689.98㎡,租金标准:19.2元/㎡/月;(389371.39元/年)
7.一期b区15号,面积:1700.25㎡,租金标准:19.2元/㎡/月;(391737.6元/年)
8.三期11号,面积:1166.81㎡,租金标准:19.6元/㎡/月;(274433.71元/年)
9.三期12号商业,面积:882.97㎡ ,租金标准:25.34元/㎡/月。(268493.52元/年)
10.三期13号商业,面积:508.18㎡,租金标准:24.5元/㎡/月。(149404.92元/年)
二 重要告知
1.本次竞谈中,承租人在装修及改造房屋时如需对房屋原有设施进行拆改,必须先将改造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申报(网点面积超过1000平米,方案需向房地产公司申报),批准后方可实施,在房屋退租时,房地产公司有权要求承租方将房屋进行恢复样;
2.装修改造需满足以下条件:
(1)剪力墙、承重柱、构造柱不可碰触,电表箱、消防系统、外保温不可更改;
(2)排水系统不可擅自改动;
(3)伸缩缝处墙体禁止改动
(4)门、窗不可随意改动。
3. 如违反以上规定或未按物业公司装修要求,擅自改动室内结构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承租人全权负责。
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1年3月3日